關于修訂商標申請書式填寫說明的說明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6月02日 查看次數:1277
近年來,由于申請人填寫商標申請書式內容不規范,每年有近2萬件商標申請文件被不予受理,不僅申請人商標申請日期無法保留,在先申請權利得不到保證,同時也使商標局申請受理和后續審查工作受到影響。 為了保護商標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完善和規范商標申請工作程序,增強商標申請受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商標申請注冊的質量和效率,我局在保留原有申請書格式的基礎上,對商標申請書的注釋部分(填寫說明)進行了修訂、完善和補充。請商標申請人和商標代理組織在辦理申請商標注冊及其他商標事宜時,參照各種商標申請書式背面的填寫說明認真填寫。 商標注冊申請人及各商標代理組織應當特別注意申請書式的注釋(填寫說明)中明確規定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的項目。例如: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后面填寫身份證件號碼,申請人地址應當詳細填寫省、市、縣、街區至名牌號碼,申請人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欄蓋章或簽字,通過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各類商標業務申請書件,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上蓋章、簽字等。本次修訂后的各種商標申請書式的注釋(填寫說明)將于2010年7月1日開始正式啟用。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標申請人、商標代理組織在申請商標注冊及辦理其他商標申請事宜時,應當按照本次公布的商標申請書式背面的填寫說明要求認真填寫申請事項,不得空項,不得擅自改動申請書式。對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請書,或未按照要求填寫申請書式具體內容的,商標局將不予受理。新聞來源:中國商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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